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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搜集巴西簽證資料時,發覺網友對辦簽證的評語,竟然是承辦人員很刁難,


辦簽不易,但這幾年當背包客的經驗,讓我不以為意,信心滿滿,認為只要將資


料準備齊全根本不怕刁難,沒想到第一次送簽時,碰到網友評語很差的那個男


辦事員,結果被打槍了,理由是提供邀請函的堂妹,邀請函裏提到要帶我去他們


的工廠參觀,竟然被認定是商業考察行為,有可能是要去那裡工作,連解釋的機


會都沒有就將資料丟出來,實在ㄨㄨㄨ.



                   巴西商務辦事處.



回去後趕忙請堂妹重寫一張純粹去旅遊的邀請函後再次辦簽,這次


一早搭06:10到臺北的太魯閣號趕到巴西在台辦事處搶了第一,辦簽


很幸運,網友評語很差那個男生請假,換了一位女承辦員,這次不用


分鐘很快的審核通過,接下來到樓下台灣銀行繳了簽證費,在上去


領簽證收據,承辦人員告知簽證審核時間約5-15,只要在網站領簽網頁


上看到亮四顆紅燈,就可來領簽證了.


 



 


   巴西商務辦事處網址上可查辦簽進度,量4顆紅燈就可去取件.


 



巴西商務辦事處對外營業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假日除外)


上午9:30至下午1:00 申辦簽證、領件及其它業務
下午2:305:00則不對外開放


consular.taipe@itamaraty.gov.br


本處地址:
11155
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六段1975
電話:(02) 2835-7388
傳真:(02) 2835-7121


 


搭台北捷運去巴西商務辦事處:


 



 

          搭台北捷運在芝山站下,走2號出口.



              2號出口往前走福華路.




          第一個紅綠燈右轉走德行西路.




                    沿路會經過家樂福.




               太平洋SOGO百貨.


 



   走到中山北路交叉口(前面可看到雄獅旅遊行社招牌)左轉.



                經過蘭雅派出所.



           經過OK便利超商就到了(步行約10-15分鐘).



       台灣銀行旁的大樓,搭電梯上5樓.



          辦好簽證手續後,下樓到台銀繳4000元簽證費.



再將繳款證明拿給巴西商務辦事處承辦人員,然後拿著領件收據,


就可回家等待好消息了.


回家第二天上網查詢,已經亮了2顆紅燈,心裡有點爽趕快將此訊息利用


skype告訴輝哥.沒想到從這2顆紅燈一直亮到第13天都沒變,期間曾電話


諮詢,承辦人員都解釋因嘉年華會辦簽的人太多所以比較,14天再打


去還是同樣答案,心理實在急又不便罵人,因巴西和我們沒邦交且不友善,


因此忍住氣請他們查驗一下我的資料是否有誤,結果這一查的答案是沒有


我的送件資料,錢都繳了,領件編號也都有了,竟然會沒有我送件資料,這辦


事單位的員工真的是有夠混,留下聯絡電話後承辦人員說盡快答覆我,好在


下午就來電說已收到資料並亮了第3顆紅燈,154顆紅燈都亮了,巴西之


旅宣佈正式成局了.


PS:辦簽期間看到許多旅行社人員送件辦簽快速又方便,建議怕麻煩的朋友


   還是多花點錢找旅行社吧.


 



 


辦理簽證請攜帶以下資料:



  • 出國前六個月以上有效之護照正本,空白頁數至少一頁以上,另影本一份。
  • 外僑在台灣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一份。
  • 一份申請簽證表 (上網填寫後列印),申請者親自簽名如同護照 (12歲以下可空白免簽名)(請參考範本)
  • ㄧ張2吋或3吋正面、白色背景、近期內拍攝的照片。
  • 申請人在職證明並由公司往來銀行簽章 (請參考英文範本)
  • 家庭主婦及未滿18歲之申請者可提供配偶或父母之相關工作證明並附上戶籍謄本。
  • 滿六十歲以上申請者如果已退休或者身分為自耕農則免附工作證明。
  • 請提出以下至少一項財力證明,存款金額起碼可支付來回機票及住宿開銷費用或之上:
    A)
    近年度所得稅扣繳憑單正本一份;
    B)
    或定期存款單;
    C)
    或最近三個月存摺正本補登至最近日期 (正本驗畢歸還)

  • 請提供巴西當地聯絡人之葡文邀請信函,內容包含受邀者姓名,關係,探訪期間,地點. 並附上巴西身分證明或旅遊行程與住宿安排.(可用電子郵件或以傳真方式)
  • 如果你不是台灣護照持有者,須要出示外僑居留證正本、或台灣重入境許可證明。
  • 未滿18歲如果父或母或雙方均不陪同出國者請攜帶經過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的
    未成年旅行同意書
    正本 一份。 巴西辦事處認證費NT$800。公證完成時與簽證一并領取。

  • 三個月幼兒至六歲之孩童需出示小兒麻痺預防接種卡,如有特殊理由無接種卡則請出示兒科醫師開立證明。
  • 參加體育競爭或藝術的比賽、會議或研討會、從事巴西機構,以具體文件(邀請函)提出關於活動舉行地點和期間,參加者為無酬勞性質並且其活動無賣票。文件需由巴西合法公證人公證。
  • 申請受理後,您必須支付簽證費。

簽證規費:



  • 中華民國護照持有者: 新台幣4,000 (簽證費用新台幣800, 晶片入境證費用新台幣3,200)
  • 200911月以前持有舊入境證,有六個月以上期效: 簽證費新台幣800元;

      申請簽證者非本人送件,而透過代理人或經由旅行社代辦均得加收手續費   


      每位 新台幣 800元。



  • 申辦簽證資料於巴西商務辦事處收件窗口受理後,請填寫送金簿並至一樓臺灣銀行士林分行繳交簽證費 。
  • 簽證天數自送件日起15個工作天 。

注意事項:



  • 領取簽證時請攜帶來回巴西機票或電子票正本及影本一份
    (
    資料需顯示出申請人姓名、航機班號及巴西來回日期)

  • 簽證將核發在晶片入境證上,簽證有效期內持有者可以多次進入巴西國境。
  • 簽證有效時間自核發日期90天內需進入巴西方生效。
  • 觀光旅遊簽證持有者,在簽證有效期間,如果需要在巴西國境停留超過90天以上,到期前一星期可至巴西聯邦警察局申請延長,任何情況下巴西國境內一年不得停留超出180天。
  • 簽證效期由進入巴西國境當天算起。
  • 請查閱黃熱病和預防小兒痲痺症接種的資訊。

若有特殊情況,巴西商務辦事處會要求申請者提供其他資料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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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用或錯誤請留言告知,以便更正, 謝謝!!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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